业务实体扩展功能

除常见功能外,您还可以为业务实体启用高级选项/功能。高级选项可在实体配置页面启用,如下图所示。

可用选项

禁用详情页单字段编辑

在记录详情页(PC)可直接对单个字段进行编辑操作,无需此功能可禁用。

在您启用 表单计算表单高级控制 等功能时可考虑禁用,因为表单相关功能在详情页不会起效

启用记录合并功能 ~~v3.6

参见下文 记录合并

“允许重复”检查全部字段

在实体的字段配置中,您可以设置该字段是否“允许重复”。当一个实体设置了多个不“允许重复”字段时,其默认重复逻辑为“或”关系,即有一个重复就算重复。启用此选项后,将其逻辑修改为“且”关系,即多个字段都重复才算重复。

“允许重复”检查全部数据

在实体的字段配置中,您可以设置该字段是否“允许重复”。针对明细实体,其检查重复的范围为该明细所在主记录下的明细记录是否重复。启用此选项后,将检查该实体的所有记录。

明细不允许为空

启用后,明细将不允许为空,必须至少添加 1 个。

明细显示在详情页下方

启用后,明细将在详情页下方展示。

明细启用复制功能 ~~v3.6

启用后,明细可使用复制功能。

记录合并 ~~v3.6

当您为实体启用了“记录合并”功能后,可以在实体的列表页面点击右上角更多 - 记录合并使用该功能。

使用该功能还需具备“允许合并记录”权限,请在角色的 扩展权限 中开启

如下图所示,您可以在列表中勾选多条记录进行合并。点击列头可以打开记录详情,或选择“主”记录(主记录将被保留),点击字段值单元格选择保留值,请注意系统字段不支持选择保留值,默认将保留“主”记录的。如果有明细实体,可以在下方选择是否需要合并明细记录。请注意“主”记录的明细无论是否勾选都会被保留。

最后,点击 [合并] 按钮进行合并,系统会询问您合并后是否删除被合并记录(即“主”记录以外的记录),请根据实际需要勾选。合并完成后,所有“被合并记录”的引用会自动更新为“主”记录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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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 2024-03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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